5月9日,遼寧大連13歲的初中女孩鄭雪在家里用媽媽的手機刷短視頻時,添加了一位好友,對方邀請鄭雪加入某明星團體的粉絲福利群,說是可以送“周邊”。
鄭雪進群沒過多久,一位自稱“北京市最高警察局的警官”突然冒了出來,說有人泄露藝人隱私,涉嫌犯罪,群里所有人都得配合調(diào)查,否則不但會被拘留、留案底,甚至父母也會受到牽連。
為了清洗自己的嫌疑,鄭雪對其言聽計從。她開始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操作,“警官”先要求鄭雪將爸爸媽媽支出去,然后要求鄭雪提供媽媽銀行卡號,說是要對銀行賬號進行核查。
不到一小時消費6萬多元
經(jīng)過一番溝通,“警官”知道鄭雪媽媽的銀行賬號比較多,表示需要逐一進行核查。
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操作后,鄭雪開始收到一筆筆消費短信,“警官”表示需要先將鄭雪媽媽銀行賬戶的余額轉(zhuǎn)走,并稱這筆錢之后將原路退回。對方還要求鄭雪將消費短信一一刪除。
期間,“警官”為了消除鄭雪的疑慮,還向她提供一份“報警回執(zhí)”,同時還發(fā)了一張抓小朋友的照片。
深夜,鄭雪媽媽無意中看到手機上,有一條女兒未來得及刪除的消費短信,這才知道女兒遭遇了電信網(wǎng)絡(luò)詐騙。鄭雪父母立即撥打報警電話。
經(jīng)了解,當(dāng)晚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里,鄭雪媽媽的多個銀行賬號加起來有16筆消費,合計6萬多元。這些錢除了給他人購買了一部近8000元的手機外,其他的全部轉(zhuǎn)入某外賣平臺賬戶。
目前,警方已經(jīng)立案偵查。
去年8月15日,浙江嘉興海寧13歲的女孩遇到此類騙局,在加入粉絲群后,女孩在群里一位“警官”的恐嚇和誘導(dǎo)下,被騙走35.8萬余元。
除此之外,另一類頻發(fā)的中小學(xué)生被騙案件,主要形式為在被害人用家長手機玩網(wǎng)絡(luò)游戲過程中,添加其社交軟件賬號,加為好友后開啟語音視頻聊天,以“被害人涉嫌詐騙案,不轉(zhuǎn)賬就告知家長”或“未成年人禁止玩游戲,不交罰款告知家長或公安局”為借口恐嚇被害人,指導(dǎo)被害人按指示操作,以致被害人父母錢款以快捷支付的方式被轉(zhuǎn)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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