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善孝為先,孝為德之本。贍養(yǎng)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(tǒng)美德,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。近日,海安法院墩頭法庭運用“法庭+網格”融和機制,與村干部、網格員共同上門調解,成功化解一起贍養(yǎng)糾紛。
鄧老爹與陳老太育有三子,二人均年逾九旬,已喪失勞動能力且無經濟來源,陳老太因年事已高久臥病榻,鄧老爹的身體也每況愈下。2023年6月,經所在村和法律服務所組織調解,三個兒子就贍養(yǎng)老人達成一份協(xié)議。但好景不長,9月份時,三個兒子因發(fā)生矛盾,拒絕支付相關的贍養(yǎng)費用。無奈之下,二老一紙訴狀將三個兒子告上了法庭。
考慮到該起糾紛發(fā)生在家庭成員之間,且二老行動不便,墩頭法庭將調處現場直接搬進老人家中,并邀請村干部、網格員共同參與調解。調解中,法官助理和駐庭調解員本著“老有所依”的原則,耐心傾聽雙方的想法和訴求,綜合考慮三個兒子的實際情況,從法律和情理方面闡明利害關系,悉心勸導、釋法答疑。村干部和網格員則曉之以理、動之以情,勸誡老人的兒子主動承擔起贍養(yǎng)父母的責任,使老人在經濟上得到供養(yǎng),在精神上得到慰藉,在生活上得到照顧。
最終,在各方的共同調解下,三個兒子均同意了調解方案,并表示之后會在經濟、生活和精神上給予老人全面的關懷和照顧。老人的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。
本次贍養(yǎng)糾紛的調處,是墩頭法庭積極踐行“融和”理念,主動下沉法治力量,凝聚調解合力,推動糾紛前端化解的生動實踐。墩頭法庭將持續(xù)把非訴訟解紛機制挺在前面,通過“情理法”結合調解、上門調解、聯動調解等方式,將更多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、化解在萌芽,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,切實做到讓法官有影、法治有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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