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電動自行車車主及駕駛人朋友們:
大家好!近年來,電動自行車因經(jīng)濟便捷成為廣大群眾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。同時,不佩戴安全頭盔、騎乘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等安全隱患問題也十分突出。為進一步規(guī)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,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,請您務必牢記:
一、購買合規(guī)車輛。準確辨識電動自行車、電動(輕便)摩托車以及其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二輪車,自覺購買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并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;不得拼裝電動自行車,不得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裝置、電動機等動力裝置,不得加裝車篷、車廂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裝置。同時,積極舉報經(jīng)營主體生產銷售無3C認證電動自行車、虛假宣傳、非法改拼裝等違法行為。
二、依規(guī)登記上牌。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,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,依法經(jīng)所有人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,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。
三、安全文明駕駛。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,應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(五)行經(jīng)人行橫道時減速慢行,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,停車讓行;行經(jīng)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,遇行人橫過道路的,應當避讓。
四、有序停放車輛。電動自行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。不得占用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、盲道、人行道停放電動自行車;禁止停放在疏散通道、安全進出口、消防車通道等專用通道。
道路千萬條、安全第一條。請廣大市民積極行動起來,自覺遵守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,爭做文明人、同守平安路,共同營造更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、暢通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| 歡迎光臨 海安網(wǎng) (http://www.bjggs.com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5 |